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研招调剂考生的通知(含调剂复试安排)
2023年我校研究生招生有部分调剂名额,欢迎广大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报考我校。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我校拟接收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请点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查看。
二、调剂要求
1.我校接收相同、相近专业型学位或对应的相同、相近学术型学位符合条件考生的调剂申请。
2.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6.第一志愿参加管理类联考且截至2023年9月本科毕业满三年、专科毕业满五年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我校公共管理(MPA)专业。
7.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接收定向就业学生。
三、考生注意事项
1.2023年我校仅招收英语语种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我校集中在周末和节假日面向非全日制学生授课。
3.学费标准均为20000元/年。
4.学制:社会工作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两年,艺术硕士学制为三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学制相同。
5.被录取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考生,学校不接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户口、人事档案、党团关系、工资关系,其工资、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不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一小)基本医疗保险;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不发放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不提供非全日制研究生宿舍住宿;毕业后不参加就业派遣,无派遣证与报到证,毕业后回原单位报到。
6.我校调剂政策均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要求为准,最终的招生专业和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
四、调剂流程
1.2023年4月6日零时起,考生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中“申请”我校调剂志愿。
2.我校接收到符合条件的考生申请后,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在调剂系统中发出“调剂复试通知”。
3.考生在调剂系统中接收到调剂复试通知后,请及时点击“确认”,并按复试通知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调剂复试后,根据录取规则我校会在调剂系统中发出“拟录取”通知。
5.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请及时点击“确认”最终完成本次调剂录取工作。
6.我校公示拟录取名单。
7.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办理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具体的安排和要求请关注我校研招网的通知。
8.以上流程环环相扣,考生需要在调剂系统进行1次“申请”和2次“确认”,否则将无法完成调剂录取工作。
五、调剂复试安排
(一)调剂复试要求
请点击查看相应专业复试方案详情:《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二)调剂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8日-9日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6号
复试具体安排:请点击《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中分专业复试方案查看。考生到场备考时间以在我校复试通知书查询系统(4月7日开通)下载打印的《复试通知书》(点此进入系统)显示为准。
注意: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备考教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三)调剂复试流程
1.复试缴费
收费标准:100元/人
缴费方式:请根据《复试缴费说明》用身份证号登录,于2023年4月7日中午17点前缴费。考生在调剂系统中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即进入排考流程,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复试,一律不退费。
2.资格审查
请考生扫描以下材料的原件,将扫描件制作成“1个PDF格式”的文档(全部资料在一个文档里),文件命名格式:资审材料+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姓名,请于2023年4月7日17点前,发送到邮箱yjszs@bcu.edu.cn:
(1)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此处下载);
(2)二代身份证;
(3)初试准考证(如初试准考证丢失,请考生自行前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上的照片必须为系统生成);
(4)我校调剂复试通知书(请考生4月7日进入复试通知书查询系统(点此进入系统)自行打印,如未能打印成功,请在“补交资料承诺书”(点此处下载)标注);
(5)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请提交学历zheng书和历年成绩单(需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或毕业院校的公章);
(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请提交学生证有效信息页(含注册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就读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7)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复试政审函调表(点此处下载);
(8)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单科不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要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资料不齐的考生须一并提交补齐材料承诺书(点击此处下载),并按约定日期补齐所缺材料。
3.体检
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体检将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4.其他
(1)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和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机会,不予录取。
(2)考生如果对调剂复试过程存在疑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由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负责核查解释。
(3)如安排有调整,我校会提前以研招网站内信的方式通知到考生。
(4)我校所有报考、录取、调剂政策以教育部2023年研招的相关文件为准,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我校研招网发布的各项内容。
(5)考生参加复试当天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和我校调剂复试通知单。
六、联系方式
院校代码:11418
单位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联系部门: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邮政编码:100083
查询网址:http://zs. bcu. edu. cn/html/yzw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传真号码:010-62322676
电子邮箱:yjszs@bcu. edu.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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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www.bcu.edu.cn/hwdx/info/1117/16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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