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等有关研究生工作的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应面向未来国家、行业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行业领域相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行业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能胜任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国际视野和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为此要求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做到: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品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二)掌握行业领域相关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相关技术领域工程设计、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三)着重外语应用能力的培养,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优秀者可提前半年毕业。其中理论学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进行课题研究、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月。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实践活动。特殊情况允许研究生延期1年。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理论课程、校外实践和学位论文等环节,修满学分,按期毕业。不能按时毕业者按肄业处理。
三、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要符合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力培养的需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优势和技术应用性,要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实际条件设立。为了使研究生毕业后有较强的适应能力,研究方向不要过窄,提倡学科之间相互渗透与交叉,着重于共性技术、应用型技术的研究与发展。研究方向力求相对稳定。
四、培养模式与个人培养计划
(一)培养模式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采取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即在校集中学习和企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在指导方法上,采取双导师制,即一名承担横向课题(或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校内导师和一名企业导师(一般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达到相应水平)联合指导。实行校内导师责任制,企业导师参与部分课程、实践过程、项目研究与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企业导师人选一般由校内导师推荐,学院(部)审核聘任并颁发聘书。同时鼓励成立由3~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达到相应水平的人员组成研究生指导小组参与研究生指导工作。各学院(部)应积极采取措施调动企业导师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并每年定期组织企业导师来校进行讲学、指导、交流;同时应积极努力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合作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要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和研究生个人的特长和才能,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培养研究生独立自主获取知识与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个人培养计划
为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第一学期入学后2周内应以师生双向互选的方式为研究生确定校内导师,经学院(部)审定同意报研究生院。导师与研究生协商,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于研究生入学后2个月内确定企业导师及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并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由学院(部)负责审核,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培养计划既要服从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原则,又要根据每位研究生不同情况,因材施教。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二级学院(部)、研究生本人和研究生院各持一份。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本着科学、规范的原则进行设置,要注重实际应用,以提高综合素养、应用知识和提高能力为核心。研究生课程的讲授形式,可以是讲授、讨论、答疑、实验,也可以是上述两种或多种形式相结合,由任课教师视具体情况而定。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要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一)政治理论课程和外国语课程的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础理论课程的设置应根据各专业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注意课程体系的优化、课程内容的合理性和整体性功能。课程设置可按一级学科范围内的二级学科进行拓宽,体现二级学科自身的特点和学科应有的知识结构。
(三)专业课的设置要体现专业技术发展的前沿,适应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力培养的要求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加强专业教育的同时教学内容要兼顾技术性、方法性和应用性,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增强研究生的适应能力。要紧密结合科技发展动态,反映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发展,并应根据专业技术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地调整。
(四)同一学科、专业的不同方向的学位课程应基本一致,原则上按二级学科的要求设置,少数课程可根据不同研究方向的要求来设置。
(五)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非学位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学分除个别公共课外,一般按课内授课时数计算,16学时为1.0学分。课程学分及必修环节总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
(六)凡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2或3门以上本专业的主干课程。补修课程不计算学分。
(七)研究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途径已掌握相关理论实践课程的基本内容并达到其基本要求,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部)、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需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或在课程开始前单独组织的免修考试。通过考试可获得学分。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六、工程实践
实践环节是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高质量的工程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通过实践环节应达到:基本熟悉行业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实践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并为学位论文选题、研究工作等奠定基础。
(一)工程实践的组织和安排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入学第二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协商制订并提交《兰州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工程实践计划与考核表》,第二学期之后即可进入工程实践阶段。工程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与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并行,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工程实践方式
1.一般应依托学校与外单位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践教学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单位,由相关学院(部)进行组织和选派研究生完成工程实践培养环节;
2.充分发挥企业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校外社会资源(可结合横向课题),在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协商的基础之上,由企业导师负责安排研究生在其所在部门或单位完成工程实践培养环节。
(三)工程实践的考核
1.导师对研究生的工程实践全过程进行管理和评价,确保质量。工程实践结束后,研究生要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并填写完成《兰州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工程实践计划与考核表》,实践单位代表(企业导师或实践单位负责人)和校内导师填写评定意见后,相关学院(部)审核通过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给予工程实践学分;
2.不参加工程实践或者工程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与毕业。
七、选题、开题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资料收集、调研、选题,需按规定的内容、格式要求撰写书面开题报告,并参加公开答辩。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取得至少24学分,通过开题报告后,方可进入课题的研究阶段。
(一)学位论文选题原则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着重于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必须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所选课题工作量要饱满,难易程度要适当。
(二)开题报告及时间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工作。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系统地查阅有关的文献资料(参考文献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0篇)、进行调查研究等,撰写书面开题报告并参加校内(或温州研究生分院)公开答辩。开题答辩工作由相关学院统一安排。答辩组成员由导师和本领域专家组成,人数为3-5人,其中应有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开题答辩通过者方能开展后续论文研究工作。开题报告及答辩未通过者需在一个月内完成第二次开题报告及答辩,仍未通过者,答辩组提出淘汰处理意见,相应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进行淘汰处理。
对淘汰人员如校内课程及学习全部结束且符合要求,发给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证书。
(三)开题报告内容
1.课题名称;
2.课题来源、目的及意义;
3.课题国内外研究发展、现状及趋势;
4.拟解决的问题、达到的目的及主要经济或技术指标;
5.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可行性论证;
6.工作进度安排;
7.现有工作基础;
8.主要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字数应在4000字左右;主要参考文献4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四分之一。
八、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范围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开题报告等方面。中期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入学后第四学期进行(具体详见《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课题研究、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论文工作量要饱满,难易适度。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在其导师及导师小组指导下,独立设计和完成某一科研课题,培养独立科研工作能力的过程。
(一)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内容及工作目标,确定自己的技术路线,认真做好选题和开题报告。
(二)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既可以是应用研究类学位论文,也可以是工程设计类、产品开发类或试验研究类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必须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和应用价值。各专业应根据各自授权领域的培养要求,制定本专业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具体标准及要求。
(三)论文主体部分按应用研究、工程设计、产品研发、试验研究等不同形式学位论文的要求进行组织。论文格式见《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论文附录除学术论文外,也可为成果证书、设计方案、设计说明、设计图纸、程序源代码等。
(四)研究生到校外单位做学位论文,要经校内导师、学院批准,并保证每月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展,按时完成相应工作。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要积极沟通协调,研究生要发挥纽带作用。
(五)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学校不做硬性要求。
十、论文答辩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按本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以及学位论文,方可申请答辩。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应聘请两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一位应为行业专家。论文作者的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且不宜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行业专家。学位论文的答辩程序及其他要求按照《兰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和各学科、专业关于学位论文的要求进行。
十一、附则
(一)每个学科(专业)应参照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及各专业授权领域的要求,制定出本学科(专业)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经院(部)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二)本规定自201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来源:https://ge.lut.edu.cn/info/1055/12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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