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安全、科学、公平,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和本科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检查组、宣传组三个工作组。
(二)各学院(部)(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院长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备案。
(三)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负责复试考生的笔试、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四)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五)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检查组,全程跟进监督录取工作各环节。
(六)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七)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四)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的原则。
三、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2.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会计专硕(含全日制、非全日制,下同)、审计专硕、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旅游管理(MTA)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复试,其他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按不低于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复试。按比例划定分数线后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范围。
3.各专业复试名单和有关复试要求由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公布。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符合各专业复试线要求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报到,使用方法详见《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正式参加复试。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报到后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三)复试方式
1.一志愿所有招生专业全部采用现场复试
笔试时间原则上为4月1日(周六)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为招生学院所在校区标准化考场。
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原则上为4月1日下午至4月2日全天,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安排,并于3月28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指定功能模块完成。
2.调剂志愿各专业的复试方式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安排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提前2天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备案后负责通知公布。
调剂志愿现场复试的笔试时间为4月8日(周六)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为招生学院所在校区标准化考场。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为4月8日下午至4月9日全天,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安排。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指定功能模块完成。
网络远程复试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系统平台使用方法详见《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系统使用说明》(附件2)。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须在复试开始前5天提交书面说明材料,经审核真实无误后,由学院协助考生解决处理。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网络视频、远程监考方式,考生须全程严格遵守《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网络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附件3),全过程将被监控并录音录像。监考人员、检查人员可随时调看考生考试状态。对违反网络复试要求及行为规范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复试内容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科目,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目满分100分,其中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物流工程与管理、旅游管理专硕笔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部分为15分。
(2)考题采用开放式题目,含案例分析及综合论述等,题目设计具有综合性,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一定拓展能力。
(3)笔试答题纸由学校统一制定,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备用。
(4)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完成作答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答卷拍照或扫描,并按统一格式通过系统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按统一格式提交的答卷,视为无效答卷,成绩计为零分。所有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要妥善保管原始纸质答卷,以备核查,录取考生纸质答卷须在开学报到时提交所在学院存档。
(5)笔试时长为90分钟。
2.面试
(1)面试考查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试与听力(英语听力不再单独组织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含英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科学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综合素养。
(2)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
(4)面试时长原则上每位考生为15分钟。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按照教育部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科目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采用笔试方式,具体流程和要求同上,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法律硕士(非法学)、旅游管理(MT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用加试。
4.心理测试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反映心理健康状况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指定功能模块完成。考生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四、调剂
(一)调剂专业
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调剂考生可在我校开启调剂系统后,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有关信息并填报志愿。
(二)调剂基本原则
1.调剂工作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政策要求执行。
2.符合调剂要求的校内、校外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报我校相关专业。
3.调剂考生复试内容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4.调剂考生填报志愿要理性,避免盲目申请或轻易放弃调剂复试资格,以提高调剂申请成功率。
(三)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英语、数学的专业可由高向低调剂,不能逆向调剂,例如初试统考英语一专业可向统考英语二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
5.初试成绩要同时符合一志愿和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学院设定的总分和单科调剂复试线,具体设定办法由学院确定,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6.符合学院其他有关要求。
(四)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开通时间以我校正式开启调剂服务功能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根据前期调剂情况,确定后续是否再次开通。
2.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送后12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我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复试通知。
3.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发送后12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
4.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调剂拟录取手续。
五、成绩核算方法
(一)综合成绩计分及权重
1.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旅游管理(MTA):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2)其它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2.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旅游管理(MTA):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 +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2)其它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3.加分考生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加分后再按上述标准计算综合成绩。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合格线
1.笔试成绩合格线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本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单科国家线”(同比例),低于合格线者不予排序录取。
2.面试成绩合格线
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合格线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
(三)综合成绩排序标准
1.所有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在本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其中会计专硕、旅游管理专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序。
2.含调剂考生复试的专业,一志愿合格考生优先进行排序。
3.一志愿合格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英语成绩高低排序;初试统考英语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序。
4.调剂考生在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英语成绩高低排序。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单独排序,按分配指标依次录取。
对复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31-88525498。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按规定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及学习状况等方面。考核方式包括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
对弄虚作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八、录取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录检批准后再正式公布。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未在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不转入我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四)我校在开学一周内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水平、健康状况、诚实守信等。不符合相关要求或任何时候查实的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视问题性质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责。
九、违规处理
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须严格遵守,并签署《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附件4)。
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审慎细致地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要确保人员配备齐全、责任分工明确,坚决杜绝草率大意、马虎行事。
(二)网络远程复试要按要求优化网络复试环境,配齐配全网络复试设备,全面排查网络复试风险,并采取切实措施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三)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命题教师、面试教师等均须参加考前培训,采用网络复试的还要熟悉并熟练使用“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系统”,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我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
(四)复试录取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
(五)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对面试打分表、成绩汇总表等资料签字盖章,指派专人留存保管备查。
(六)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31-82911875。
十一、复试费用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09〕87号)的规定,每位考生复试费用为18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另收120元加试费。考生在网上报到时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网络复试程序。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复试的,已缴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十二、疫情防控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工作防控工作专班部署和指挥下,压实主体责任、细化防控方案,确保复试安全平稳。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 方案》、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考前 3 天应开展健康监测,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结果阳性的将检测结果报告招生学院;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阳性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工作,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各学院要按照疫情防控方案要求,完善复试办法和程序,细化全流程具体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到岗。配备充足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物品,对复试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对复试工作人员、面试教师、考生进行防疫知识宣传和培训,分散人员,减少聚集,做好应急演练。
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要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如实提供个人健康情况。要安排安全的复试环境,保证必要的通风。对借用的考试设备要进行必要的消毒,避免到公共场所参加网络复试。
十三、信息公布
学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网站、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有关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和复试录取信息,提供网络复试技术指引,明确工作标准。考生应及时关注有关信息,按要求参加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十四、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办公楼421室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8525498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sd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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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燕山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舜耕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
十五、复试日程安排
考生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备注
学校复试线公布之日起
网上报到
通过系统提交材料、缴费
4月12前
原则上一志愿考生复试完成
测试演练、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拟录取通知发布
4月27日前
原则上调剂考生复试完成
测试演练、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拟录取通知发布
另行通知
体检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注: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实际,对上述日程做出具体安排和适当调整,并在学院网站上提前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报考学院网站。
来源:https://yjszs.sdufe.edu.cn/info/1063/22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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