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650名左右。招生专业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考生报名前必须向报考学院和导师进行咨询,了解报考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报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定向招考和工程博士。
1.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直接攻博资格的学生 应按时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校内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2020年秋季学期(含一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生)。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3.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制是面向校内外在读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和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在校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方式。该方式包括个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拟录取和研究生院审批等环节。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安排在2020年秋季学期。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
4.定向招考
定向招考是为用人单位定向培养在职人员的一种招生方式,其中工科专业仅面向本校教工或面向有联合培养协议的航空航天民航国防研究院所招生。非工科专业招生数不超过所在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总数的30%。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有专业不招收定向招考生。
5.工程博士
工程博士是面向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培养技术骨干,由学校和报考学院通过综合测试选拔的一种招生方式。工程博士招生工作安排在2021年春季学期,具体通知见《2021年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2021年春季公布)。
三、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同时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生学位课程。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人不包括报考导师。
4.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参加任何一种招生方式的考生(直博生除外)均须通过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至12月10日,工程博士报名时间为2021年春季学期。
2.考生登陆网报系统(http://yzsbm.nuaa.edu.cn/logon),按照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缴纳报名费。报名完成后,下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打印并签名。
3.报名材料
申请考核: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提交申请材料。
定向招考: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专家推荐书二份;③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④硕士生学位论文摘要;⑤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⑥硕士生毕业证书(复印件);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上述的①②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并于近二年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等相关报考材料。
4.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入学资格和学籍。
5.网上报名完成后将报名材料寄送至相关学院。接收材料截止日期2020年12月12日(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未能按时、按要求寄送材料者,报名信息无效。
邮寄通讯地址:
(1)航空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机电学院寄送到:
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院 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10016
(2)其他学院寄送到:
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西路16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 ****学院
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11106
特别提示:为防止报名材料遗失,只接收邮政EMS寄送。
6.网报成功、缴纳报名费、交寄报考材料齐全的考生方可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
7.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报考信息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研究生院网站(导师队伍-导师介绍)查看。
五、考试与考核
1.直接攻博
根据教育部要求,直接攻博考生参加招收推荐免试生复试考核,并通过推免系统录取(无需在报名系统报名)。
2.硕博连读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
3.申请考核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对申请者潜质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时间及内容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细则。各招生学院须在1月6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公示考核结果,上报拟录取名单。
4.定向招考
考核方式为学校统一组织英语综合测试,测试合格后由学院进行综合面试(复试)。考核时间为2021年春季学期。
5.工程博士
考核方式为综合测试。通过报名材料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测试。考核时间为2021年春季学期。
6.其他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及入学时间
1.根据2021年招生计划、考生申请材料和综合考核情况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入学时间安排:
直博考生:2021年秋季学期;
硕博连读考生:2021年春季学期;
申请考核考生:往届生和春季毕业的应届生于2021年春季学期入学,夏季毕业的应届生于2021年秋季学期入学;
定向招考:2021年秋季学期;
工程博士:2021年秋季学期。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其中直博生学制为5年。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工程博士学费详见《2021年招收攻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3.学校向所有新入学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学校助学金每生每年3.06万元;学校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万元;教育部在博士生中设立国家奖学金,择优每生奖励3万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八、联合培养及专项计划
我校与中国航空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等有联合培养协议的单位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意申请的考生,请电话咨询研究生招生办。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科研经费博士计划。
来源:http://www.graduate.nuaa.edu.cn/2020/1113/c13493a22165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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