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接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直博生)章程
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2017年9月,学校入选为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成为入选该工程的100所高校之一。
学校现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2个专业学位领域。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大学精神,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倡导“崇尚学术、立德树人、爱校如家、爱生如子”的校园文化,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致力于建成以工为主、石油天然气及其配套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能源大学。
一、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2.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
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硕士研究生)请查看我校推免生专业目录。
2.我校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五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直博生招生专业请查看我校推免生专业目录。
3.推免生需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习。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学院的接收办法,并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陆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申请人接受复试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复试。
3.学院复试通过后,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4. 直博生还须提交申请人自述(附件1)和专家推荐信2份(附件2)。
四、奖助学金
目前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生源奖学金、研究生基本助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以及博士生学校奖学金等。
1.生源奖学金
直博生每生20000元,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所接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每生15000元,其他学科接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每生8000元。
2.学费减免
对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所接收的推免生学制内实行学费全免;其他学科所接收的推免生学制内学费减免50%。
3.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名称 标准(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 博士 30000
硕士 20000
国家助学金 博士 13000
硕士 6000
学业奖学金 博士 8000——12000不等
硕士 6000——10000不等
学校奖学金
名称 标准(元/人)
基本助学金 博士 17000(学制内)
硕士 2000——6000不等
校长奖学金 博士 30000
硕士 20000
学校在教育部下拨的双一流研究生专项基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设立研究生科技创新与竞赛专项基金和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优先资助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接收的推免生。
备注: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直博生和招生章程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2.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定按国家与四川省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录取资格无效:
(1)入学前(考生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不合格。
2.已录取的推荐生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研究生复试。
3.2020年新增的博士生导师在2021年仅能招收1名直博生。
4.学院依据本章程,制定本学院的推免生接收章程。
六、监督与公示
1.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过程、录取结果负责。
2.学校受理举报部门: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610500
联系电话:028-83032312
电子邮箱:jwjc@swpu.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3.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应及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
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图书馆C区C608)
邮编:610500
咨询电话:028-83035080、83032120
电子邮箱: swpu-yzb@swpu.edu.cn
研究生招生网址:
https://www.swpu.edu.cn/gs/zsgz/zsjz.htm
八、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西南石油大学
2020年9月10日
来源:https://www.swpu.edu.cn/gs/info/1073/29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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