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21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通讯地址及调档函信息确认及更新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确保2021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的寄送工作有序进行,凡通过研招网确认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和本校录取的推免考生须于2021年6月4日至6月10日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z.tust.edu.cn/)确认或修订个人信息。逾期未确认或未修订的视为考生不予修改,我校将按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及通讯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等材料。本校推免生视为在本科就读学院所在校区自取。
一、填报完善个人信息注意事项:
1.疫情常态防控下,为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我校2021年录取通知书一律采取“邮寄”方式寄送给考生,系统已默认为“邮寄”,请全体2021级学生(含推免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yz.tust.edu.cn/,点击【硕士考生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登录后点击左上角“拟录取信息查询”栏,核对本人录取通知书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移动电话是否无误,无需修改点击“保存获取方式”按钮并确认即可。如需修改请点击修改通讯地址,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获取方式”按钮并确认。
我校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检数据通过并经天津市考试院同意后开始寄送,预计将于6月底或7月初以EMS寄送,具体寄送时间见本网站通知。
2.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纸质版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考生,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仅需核对档案所在单位名称是否正确(档案所在单位地址等信息无需处理),如无需修改直接点击提交即可。如档案所在单位名称有变更请点击修改,更新后保存并提交;考生如需电子版调档函可于6月10日后登录系统,点击左上角“录取信息查询”栏,点击“打印调档函”,即可下载打印调档函(不含公章)。
3.填写通讯地址时,家庭地址务必按照“省份-市-区县-街道/村镇-门牌号/房号”的顺序填写;单位地址务必按照“省份-市-单位地址-单位名称-部门/学院-科室/班级”的顺序填写。
4.邮政编码务必准确,不可空置。
5.录取通知书与调档函接收人默认为学生本人,需要他人代收的,请在通讯地址后加写“XX人代本人(拟录取考生姓名)收”。
6.联系方式请务必准确填写拟录取考生本人手机号。
7.为确保相关材料准确寄送,请详细填写地址信息,请勿填写“某地段附近、某路与某路交口、某宿舍楼”等模糊地址。
8.6月10日后不再接受考生修改通讯地址申请,请审慎填写个人信息。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未尽事宜,请于近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研究生院招生电话:022-60600124/60602018。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来源:http://yjs.tust.edu.cn/zsgz/tzggzs/bd712669298d4d0b8f0e52ae82e96b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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