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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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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天津外国语大学关于推荐、接收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制订招生计划、审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接收推免生招生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从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角度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接收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接收推免生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原则。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二、招生计划


  天津外国语大学已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及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接收名额不超过2022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高校推荐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2.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学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国家双一流高校、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比赛获奖以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励、有境外学习经历、本校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校优先考虑,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在奖学金评定、研究方向选择、出国交流项目方面予以倾斜。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有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以及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表现优秀者就读期间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年。


  四、申请办法


  1.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报我校相关接收专业。


  2.被我校接收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及所在专业排名,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该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5)缴纳复试费用。


  其他材料按照各推免生接收单位要求提供。


  因疫情影响,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所需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3.所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具体时间、复试方式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的《接收推免生工作方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会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参看各单位网站公告)


  4..通过我校复试考核的推免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五、工作程序


  1.各学院及研究机构负责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考核工作,制订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方案》,包括本专业方向接收推免生的考核方式、录取办法、复试安排及参加复试的导师人员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各学院、研究机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筛选,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推免服务系统”向进入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3.各学院、研究机构负责组织推免生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复试时间安排在9月底至10月上旬,具体日期以各学院推免工作安排为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可进行多次复试)。


  4.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择优录取。


  六、信息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相关要求,研究生院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我校党委督查室投诉,投诉电话81509020。


  七、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2.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考试院文件执行。


  天津外国语大学


  2021年9月




  来源:http://grad.tjfsu.edu.cn/info/1019/31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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