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做好接收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和河南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河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接收类别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我校有农村师资教育硕士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普通计划(无专项计划)等三种专项类别,请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提前了解专项详情,知晓自身权责。
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二、接收学科(专业)
1.硕士推免生:我校除专业学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045101教育管理等领域不接受推荐免试生报考外,其余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全国各高校推免生;硕师计划仅限接收河南师范大学推荐的硕师计划专项推荐免试生。
2.直博生:我校招收直博生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等信息见“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3.报名参加我校夏令营,院系考核(复试)合格的考生,研招网推免系统开放后,考生还需登陆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推免接收志愿。
4.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3.直博生应具有扎实基础、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录取类别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
4.仅限四年制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直博生。校内生源考生限我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专业,校外生源所属专业应有与我校同等或以上的专业培养水平。考生所读本科专业应与其所报考专业相关。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申请专业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者网上报名通过后应提供的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2.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招生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另行通知)。
五、申请程序
1.取得资格:考生需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注册账号: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填写相关基本信息。
3.网上报名并提交材料:选择推免类型(“硕士推免生”或“直博生”),填报我校的相关学科(专业)并网上缴费。然后将报名信息打印连同报名材料一起邮寄(或送达)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截止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动态调整,具体另行通知。
4.院系审核,并发出复试通知:接收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查通过后,将通过名单及复试要求和时间报研招办,由招生培养单位通过研招网推免平台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申请人可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
5.考生同意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
6.招生院系组织复试:同意复试的考生,按照招生培养单位确定的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并参加复试。
7.招生培养单位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按照择优录取的结果,招生培养单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接收待录取通知。
六、复试安排
1.推荐免试招生复试原则上进行一次,同时为方便考生,各学院可根据报名情况安排两批次复试。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由学院和推免生双向选择,可以录取为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复试为综合测试,其中专业学位需进行技能测试并邀请校外导师参与复试,成绩为百分制。
2.各招生培养单位参照《河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和《河南师范大学推免型直博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将复试方案发布到本单位网站。具体复试安排由各招生学院(部)另行通知。
七、录取
1.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允许放弃录取资格。如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者,须于2023年4月3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方予办理相关手续。
2.硕师计划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定向单位为考生签约的学校,若学校未定,可与县教育局签约),其他为非定向研究生。
3.推荐免试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与统考录取研究生同时发放,时间大约在2023年6月下旬。
八、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
1.根据国家规定,2023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全部缴费,收费标准见《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等,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师大研〔2020〕5号)。推荐免试生录取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等次的学业奖学金(硕师计划除外),以后各学年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2.直博生学费为每年1万元。在学制年限内,学校免除直博生学费。直博生在第一学年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8万元)。学制年限内,自第二学年起正常参评学业奖学金。直博生在学制年限内,享受博士生助学金,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推免型直博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师大研〔2022〕9号)。
九、其它事项
1.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从研究生入学起开始计算,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4.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5.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河南师范大学推免型直博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
6.咨询及申诉渠道
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电话:0377-3329034
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箱:hnsfdxyzb@163.com
河南师范大学纪委举报电话:0373-3325862
河南师范大学纪委举报邮箱:hsdjw@htu.cn
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来源:https://www.htu.edu.cn/yjsxy/2022/0916/c2805a25199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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