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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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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学科门类划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划定,“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分数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在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 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 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公布。


  除专项计划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情况除外)。


  二、复试时间与方式


  我校大多数专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 3 月中旬启动。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内地(祖国大陆)、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生源可分别采取不同的复试方式,同一专业相同类型生源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


  三、硕士招生院系复试细则及名单


  招生院系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各院系的复试实施细则、复试方式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近期将陆续在院系网站公布,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密切关注报考学院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四、复试要求及程序


  1.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院系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2.硕士生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 《 报 考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登 记 表 》。 已 在 北 大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注册的考生访问网站后,进入【网上报名】模块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尚未在北大研招网注册考生即日起可按以下步骤完成注册(已注册考生无须重复注册):第一步账户注册:访问北大研招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账号;第二步信息关联:注册完毕后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填写本人身份证号(18 位)和中国研招网报名号(9 位)后点击保存。完成注册绑定操作的考生,登录后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2)个人陈述。考生可登录北大研招网后访问【硕士研究生】->【复试表格】中下载并打印,也可直接访问北大研招网,在招生信息->硕士招生->普通招考栏目下载统一表格按要求填写。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


  (5)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7)符合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招生院系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5)为必须项,(6)、(7)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院系要求提交。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硕士生破格复试


  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经批准可破格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4.硕士生复试费缴纳


  进入复试名单的硕士考生(包括内地和港澳台考生,不含外国留学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缴费方式:访问北大研招网,登录个人账户,点击左侧“复试缴费”按钮;收费标准:100 元/人/次,参加两次及以上专家组复试的复试费按次收取。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院系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不含 EMBA)、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院系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参照执行),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考生还须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如全日制考生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在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出调整为定向的书面申请。


  五、硕士生调剂


  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剂本校各专业。


  校内个别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相关院系将按照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报考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达到学校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并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条件的,可以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报考院系提交申请,享受加分政策调剂到普通计划复试。


  调剂考生(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任意一项报考信息与拟录取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相互调剂的考生)还须在教育部调剂平台完成调剂工作,具体时间和安排见录取院系通知。


  六、录取


  1.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院系在复试前公布。一般初试成绩可占总成绩的 50%至 70%,复试成绩占 50%至 30%。


  复试及格(60 分以上)的考生,总成绩按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细则确定的方式(一级学科、专业、方向)排名,以实际剩余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2.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招生公示”栏目进行查询。


  3.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港澳台生、外国留学生


  港澳台生、外国留学生的复试录取标准和要求,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研究生相同。


  八、其它事项


  除标题中明确硕士生外,以上均适用于博士研究生、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校本部咨询电话:(010)62751354,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


  医 学 部 咨 询 电 话 :(010)82802337 、 82805630 , 电 子 邮件:yzb@bjmu.edu.cn,监督电话:(010)82802338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楼三层 328 房间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15 日


  附件:


  诚信复试承诺书


  本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1. 本人珍惜个人信誉,将诚实守信遵守学校及院系复试安排,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


  2. 本人将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无作弊行为、无其他任何违纪行为。


  3. 本人保证不对外泄露复试过程和考试内容等有关情况;不侮辱、诽谤、诬陷复试专家组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4. 本人如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已认真阅读《北京大学 2023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在复试过程中保证现场独立作答,保证在复试过程中,未经允许不擅自中途退出系统。


  请考生在下文横线处抄写以下文字并签名:


  我郑重做出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本人知晓将被取消复试成绩或拟录取资格,所有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负。


  承诺人:


  日 期:




  来源:https://admission.pku.edu.cn/docs/20230315184742014405.pdf?CSRFT=DPNV-OZE2-XTU3-VKVM-72I0-BKR6-YDTD-PA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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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X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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