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军事医学科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一、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2、取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
3、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4、学制4年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学制5年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在校大学生服完兵役返校后报考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均截止2015年9月1日);
5、报考专业仅限医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均为学术学位,下同)和工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且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含自考、函授形式的成人教育),其中管理学、医学门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和工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只接收国防生推荐免试攻读;
6、为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统招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三批本科、独立学院、专升本和教育部注册学籍规定的学制内未完成学业的,以及境外学校学生);
7、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8、体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单项转氨酶不合格等不予录取。
二、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程序:
1、我院接收推免生程序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届时请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tm)查询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并按照要求填写报考志愿,完成复试及待录取等工作。
2、学生本人准备两份个人简历、大学成绩单、学校推荐证明(写明报考意向:如:专业要求、意向导师、学校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登录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军事医学科学院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填写完毕,发送至相关邮箱。其余材料快寄或传真至军事医学科学院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后)。
3、各招生单位根据接收条件,推荐推免对象。
4、院研究生部招生与教学培养处根据各招生单位上报的推免对象,组织集中面试,确定推免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各招生单位根据院确定的推免对象,组织进行复试、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符合条件、被我院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程序和操作。
7、录取通知书将于2015年7月与统考录取生一并发出。
三、个人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本科成绩单、英语六级成绩单、考生情况介绍(个人简历)、学校推荐证明(院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排名和推荐意见,应注明具有该校推免生资格,含有思想表现、学业、外语、科研等情况介绍)、全国推免生登记表。
2、除以上材料外,国防生推免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选培办出具的同意推免至我院的介绍信。
特别提醒:2015年推免生的实际招生数量由院在录取时统一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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