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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公共管理专业(120400)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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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公共管理专业(120400)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为国家改革发展服务,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的办学宗旨,弘扬“惟学、惟人、求强、求精”的校训,以“培养适应社会进步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实践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为目标,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公共管理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公共管理学科应用和创新研究能力,能够承担公共政策、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科学研究、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宽广国际视野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如下:


  (一)思政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热爱祖国,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3.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崇尚学术诚信。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法治素养和思想品德。


  (二)知识目标


  1.系统了解公共管理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全面熟悉公共政策、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等学科新进展和前沿。


  2


  3.熟练掌握公共管理的基本研究方法,能够运用相关的定性、定量软件(如 SPSS、Eviews、SAS 等)解决实际问题。


  (三)能力目标


  1.自主学习能力。能够基于公共管理基本理论,独立追踪并分析公共管理领域前沿问题。


  2.科研创新能力。积极参与科研实践活动,用理论指导实际行动,独立完成研究过程各个必要环节,并在理论、观点、方法上有所创新。


  3.岗位胜任能力。通过本专业的系统学习,能够胜任公共政策、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等相关岗位工作。


  4.协调沟通能力。利用各种媒介、通信技术和信息手段,搜集信息,并对所掌握的信息进行有效的加工处理,实现有效地交流沟通。


  5.外文运用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情感目标


  1.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具有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善于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的关系。


  2.团队精神。具有精诚合作的团队精神、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3.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谨求实,奋发进取,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做一名优秀的管理工作者。


  二、研究方向


  (一)公共政策


  本方向运用公共政策的基本理论和方法,重点对江西省卫生健康政策、中医药产业政策进行研究。


  (二)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本方向依托医学院校的优势力量,重点对我国卫生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


  (三)社会保障


  本方向依托我校医药学科优势,立足于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重点开展健康保险研究。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在校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第一学年以攻读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为主,第二、三学年以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活动为主。


  四、课程设置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应修最低课程总学分 30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学分 22 学分(包括公共课 7 学分,专业基础课 6 学分,专业课 9学分),非学位课程最低 8 学分(包括公共课 7 或者 6 学分,专业课最低 2 学分),同时完成科研与实践 3 学分。 (一) 课程考核


  一般采用笔试方式,如课程需要也可采用其他考查方式;课程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定,学位课程达到 70 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到 60 分为及格。研究生英语考试分为英语课程考试和英语学位课程考试,具体要求按《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英语考试及成绩认定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执行。


  (二) 体美劳教育


  为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研究生课程体系增设体美劳教育模块,要求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课程学习,总学时 16 学时。


  五、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培养导师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导师指导与导师团队协同培养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由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撰写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开展学术(科学)研究、组织学术交流,并召集指导团队对研究生进行指导等培养工作。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仅要向研究生传授业务知识,同时也要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中医药管理人才。


  六、学位论文


  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


  (一)选题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的同时,应广泛阅读文献资料,进行调查研究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在导师指导下,拟定研究课题。


  (二)开题


  研究生在开题前写出研究课题的文献综述,并在第三学期末之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相关专业 5 名以上高级职称教师组成专家组,听取研究生的课题设计、研究思路,并提出修改建议。开题报告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论文中期汇报检查


  研究生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应按计划定期作课题进展情况报告,并有详细记录。


  (四)论文结题报告


  课题研究已经完成,撰写论文前,应向所在学位授权点汇报研究结果及有关情况,与会者就结果的可靠性、完整性、科学性、先进性等进行评议。


  (五)学位论文的撰写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课题研究成果独立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符合《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1—2006)、《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和《江西中医药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要求。


  (六)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完成后,经导师(导师指导小组)、所在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审核同意后,进入重复率检测、预答辩、双盲评阅等环节,合格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江西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工作及答辩规定》等有关文件执行。


  七、中期考核


  为加强研究生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需对研究生开展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四学期末进行。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学院负责,组成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情况、论文工作情况、实践能力训练情况和教学实践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中期考核成绩分为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要求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培养环节


  (一)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活动包括协助导师指导本科生完成科研实践项目和毕业论文撰写,指导课程实验教学、实训教学和课程见习,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或者导师认定的其它活动等。研究生应参加教学实践 20--30 学时,其中参加本科理论课程的教学时数不得超过 4 学时,具体要求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会实践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具体实施参照《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 专业实习


  原则上研究生应在课堂理论学习结束后完成 3-12 个月的实习。实习内容、实习单位等须与导师讨论后确定。


  (四) 文献综述


  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开题前,应认真阅读近期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 50 篇以上,并在此基础上撰写文献综述。文献综述字数一般为 4000--6000 字。


  (五) 学术活动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如听学术报告,参加学术研讨会,组织并主持学术报告等)。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讲座活动不少于 15次。


  (六) 科研成果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在 SSCI、SCI(E)、CSSCI、CSCD、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至少 1 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至少 2 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且排名第一或获“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且排名第一,并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至少 1 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获国家一级学会优秀论文特等奖、一等奖且排名第一,并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至少 1 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以上论文要求江西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招生导师为通讯作者或者招生导师为第一作者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英文论文必须在 web of science 等公认的检索系统中检索到,中文论文必须在三大检索系统(知网、维普、万方)之一检索到。


  九、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研究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江西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十、本培养方案解释权归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来源:http://jgxy.jxutcm.edu.cn/info/1125/19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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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X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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