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5.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要求:
1. 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
2. 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3. 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
4. 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
5.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6.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法律项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经学校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
列非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学制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期限不得超过6年。未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的,按肄业或结业处理。
四、培养工作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83学分。
(一)培养方式
1.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每一门课程教学。
2.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
3.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5.必修课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二)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含推荐选修课和特色方向选修课)和实践教学与训练。具体课程与学时分配参见附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1.必修课(42学分)
包括政治理论课、法律英语和专业课。
2.推荐选修课(不低于13学分)
共开设9门课程,18学分,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至少选修13学分。
3.特色方向选修课(8学分)
共开设4门课程,8学分,为限选课。
4.实践教学与训练(15学分)
实践教学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实践教学的内容主要有:
(1)法律写作(2学分),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
(2)法律检索(2学分),由导师组训练文献检索能力。
(3)模拟法庭(3学分),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
(4)法律谈判(2学分),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
(5)专业实习(6学分),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学生在第二学年(含第一学年暑期)完成,专业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可以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等分阶段进行。
(三)中期考核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由培养单位参照《甘肃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统一组织。
(四)学位论文(5学分)
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提倡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任何形式的学位论文的写作均应当规范,达到以下七个方面要求:
1.论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这个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3.论文应当反映出作者已经合乎逻辑地研究并分析了这个问题的层次,即所谓的“分析深入”,“论证结构合理”;
4.有充分的论证理由与依据,论文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注释中必须显示学生已经阅读并理解了该领域国内代表性论著,参考文献应当列出相关的文献资料,并鼓励参考国外最新文献资料。即所谓的“资料充分”和“注释规范”;
5.能结合具体问题和写作内容,综合运用规范的研究方法,如社会学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规范实证研究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
6.在认真求证的基础上鼓励大胆创新;
7.语言精练,能够熟练运用法言法语,字数不少于2万字。
其他要求参见《甘肃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试行)》。
学位申请人的申请被批准后,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2位校外专家(必须有1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评阅专家中2名或2名以上专家的评阅意见为合格及以上者,申请人方能申请答辩。专家评阅均以“盲审”方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至2名法律实务部门或其他高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务的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投赞成票的,答辩方为通过。
五、学位授予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及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其他事宜按《甘肃政法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六、相关说明
本培养方案参照国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甘肃政法大学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来源:https://gjjlxy.gsupl.edu.cn/info/1129/2220.htm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通知本站客服(电话:400-900-8858,QQ:4009008858),本站将立即更改或删除。
(责任编辑:X15)
Copyright©2007–2024 www.100xuex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圣才学习网 版权所有
全国热线:400-900-8858(09:00-22:00),18001260133(09:00-22:0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