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外国语大学法语语言文学硕士简介
一、 学科、专业简介
本学科建立于1973年,1994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为法语语言文学,下设三个研究方向:1)翻译学方向;2)法语文学与文化方向;3)应用语言学方向。法语系现有教授2名,副教授7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名,1人担任中国翻译协会翻译理论与教学委员会委员、中国法语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教育部法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法语系国际化办学特色突出,合作院校包括法国勒阿弗尔大学、里昂二大、里尔大学、蒙彼利埃三大、巴黎东方语言文化学院、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等。
二、 培养目标
本学科着力培养具有坚实的法语语言文学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语言应用能力,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能够胜任高校、科研单位、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行业需求,具有较高人文素质的创新型、国际型高层次法语专业人才。
三、 知识、能力、素质要求
(一) 知识要求
1. 全面掌握法语语言文学系统知识;
2. 根据个人的研究方向(翻译学、应用语言学、文学与文化),精通掌握专业领域基本研究理论与研究方法;
3. 熟悉相关交叉学科知识。
(二) 能力要求
1.能用法语阅读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献资料;
2. 具有较高的口语和书面语应用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综合实践能力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素质要求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3. 有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及对外开放战略大局服务;
4.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和良好的跨文化沟通能力。
四、 培养方向
本学科下设三个方向,各个方向培养目标和具体要求如下:
1、翻译学方向
通过对翻译活动相关基本问题的理性分析与思考,结合翻译实践,尤其是文学翻译实践活动相关具体问题的研究,使学生对翻译实践活动和翻译理论研究有全面、系统的了解,树立正确的翻译观。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法汉互译能力,掌握处理其他各类文体的翻译策略与翻译方法,达到实用或公开发表的水平。培养学生具有初步的翻译理论建构能力,为我国翻译事业培养人才。
2、应用语言学方向
掌握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的基础理论,了解最新的研究成果。掌握语言学研究中的科学方法、调查方法和相关知识。能应用社会语言学理论和方法,观察、分析法语语言现象与社会、文化等诸因素之间的辨证关系;能运用应用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法语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3、法语文学与文化方向
掌握法语文学的基本发展脉络,系统研究主要文学阶段以及流派中的主要作家与作品,探讨其主题、文体风格、社会及文化的历史与现实意义;培养学生对文学作品文体风格和叙事策略的辨识能力及对文学作品艺术价值的鉴赏能力,使学生能够运用文体学、叙事学的理论进行具体的文本分析实践。通过对文化研究理论的学习,通过对法国文化的特点尤其是法国社会文化现状以及法国当代哲学的流变进行深入解读,提高学生对法国各类文化现象的理解与认识。培养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相关理论对法国社会的某种文化现象进行深度的分析与判断。
五、 学制与学位
学制为3-4年。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完成学习任务,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所属院系负责人认可,研究生处审核,具体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的最小单位为半年,最多不能超过两年。延长修业年限期间不享受基准学制年限内研究生相关待遇。
六、 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得低于42学分,其中学位课26学分,非学位课16学分。具体分配如下:
1)公共必修课: 7学分
2)平台必修课: 4 学分
3)公共选修课: 4学分
4)专业基础课: 8学分
5)专业方向课: 8学分
6)专业选修课: 10学分
7)学术讲座(不少于8次): 1 学分,该学分不可用其他课程学分相抵。
个性化培养: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辅修校内外课程及开放式网络课程、辅修境外高校课程者,可根据《大连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辅修、开放式网络课程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进行相应的学分转换,与选修课程相抵。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累计获得不超过2学分。
辅修校内外课程及开放式网络课程:累计获得不超过2学分。
辅修境外高校课程:除公共必修课外,申请认定的专业必修课学分不得超过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必修课总学分的50%;申请认定的选修课学分不得超过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选修课总学分的50%。
七、硕士学位授予所需其他条件
申请硕士学位,除了达到相关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下列三点中的两点:
1.科研成果:在论文答辩前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一篇本专业领域的论文,单位署名为大连外国语大学;参与或独立出版译著。
2.教学实践:研究生在读期间,应该参加一定量的教学实践活动,由实习实践单位提供证明和评价。
3.学术活动:研究生要积极参加导师主持的科研课题等学术活动,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科研课题或科研论文;主持学校或以上级别的研究生创新项目;参加硕博士论坛并进行发言。
来源:https://fr.dlufl.edu.cn/info/1035/1271.htm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通知本站客服(电话:400-900-8858,QQ:4009008858),本站将立即更改或删除。
(责任编辑:X15)
Copyright©2007–2024 www.100xuex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圣才学习网 版权所有
全国热线:400-900-8858(09:00-22:00),18001260133(09:00-22:0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