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体育学院体育教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科简介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60年,是全国最早培养体育学研究生单位之一,2006年体育教育训练学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获得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先后获评“湖北省高校优势学科”“湖北省有突出成就的创新学科”“湖北省重点优势学科”、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在全国高校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类。
体育教学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四大类型之一。学位获得者需要较好地掌握体育教学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具有扎实的体育教学及相关领域的理论基础,熟悉体育教学领域重大实际问题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和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运用现代教学理论和方法解决体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体育教学领域的实际工作。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培养在体育教学领域中,掌握坚实的体育基础理论、宽广的体育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体育专业技术教学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体育教学领域的实际工作,具有较强的运用现代教学理论和方法解决体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4.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够熟练掌握两门专项技能,具有指导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科研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运动竞赛组织与裁判能力。
三、研究方向
1.体育教学方法与实践
2.专项体育教学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1.学制3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2.达到学校有关要求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学习年限不少于2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1.体育教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修习实行学分制,18学时为1学分,体育教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入毕业资格审核前至少应修满40学分,其中,公共课12学分、专业领域核心课16学分、教学实践课6学分、选修课6学分。(具体见附表1)
2.课程考核的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计算,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课程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补考,必须重修。
六、培养方式
1.体育教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用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培养、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培养、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紧密结合的培养模式,由学校导师与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学专家指导,重点突出专业教学技能和综合素养的提高。
2.课程学习采用讲授、案例分析、实验和实习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和模拟教学等教学方式。强化学生教学实践环节,安排多种实践教学和专题讲座。
3.在第三学期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价,对于不合格者予以中期淘汰或分流。
七、学位论文与答辩
1.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体育教学实践的实际需要,来源于体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注重针对性、实用性,理论联系实际。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主要有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设计研究报告五种。论文字数不少于 1.5 万字。
2.开题报告会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评审小组至少由5位教师组成,组长应由本学科专家教授或副教授担任。未通过的应在3个月内向所在教研室提出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仍然不通过,随下一届开题并办理延迟毕业手续。
3.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者,撰写学位论文,且撰写论文时间不少于一年。
4.学位论文工作要实行预答辩制度,预答辩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由教研室自行组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结束3日内,将预答辩结果及预答辩记录表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5.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和匿名评审等环节,可正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八、学位授予
体育教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核、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授予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教材与参考书目
参见附表2
附表1:体育教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附表2:教材与参考书目
来源:https://tjxy.whsu.edu.cn/info/1461/164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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