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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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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坚持科学选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加强创新潜质考核,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及时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信息,畅通沟通渠道,为考生答疑解惑,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决策和领导,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学校领导小组下设舆情应急处置组、监察组、复试实施组、服务保障组等工作组,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应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


  (三)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另设秘书1人,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在专业学位招生复试小组中增加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为复试组成员。


  (四)校院两级监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渤海大学纪委综合监察室:0416-3400027)。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50%的专业,原则上不得进行调剂。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下调50分划定(单科不低于30分)。


  4.符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加分后达到国家线(A类),并满足相关学科复试分数线。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请主动联系研究生院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bhyy@qymail.bhu.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考生加分材料”,核实确认是否具有复试资格。调剂考生以国家调剂系统通知为准。


  5.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时间


  进入本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一般于3月28日前完成复试。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别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


  (三)复试内容与方式


  1.我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线下现场方式与网络远程线上复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统一。


  (1)现场方式:考生应在院系/专业规定时间到院系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和所有复试考核环节。


  (2)网络远程方式:复试环节可能包括网络远程面试、网络远程笔试等。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院系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院系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另一台设备从考生背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第一台设备的全部屏幕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为避免来电及手机闹钟干扰复试,强烈建议正面拍摄设备使用电脑。建议两路信号采用不同的网络,例如一路用 Wi-Fi,一路用 5G 移动通信。如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请根据院系安排的候场时间和复试时间总长度,提前购买充足流量包并保障移动设备电量充足。请考生提前按院系要求做好准备,有必要时提前备好手机支架。如有困难,及时向院系反映,做好沟通。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选平台,系统使用说明详见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钉钉、腾讯会议或其他为备用平台,因考核内容不同,各招生学院网络复试备选平台所需设备可能会有所差别,具体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2.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学院负责,其中专业水平考核主要内容来自本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考核。


  (1)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专业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


  (3)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成果证明。


  (4)外语水平考核一般重点考查学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


  3.同等学力考生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附:各学院复试方式


  分类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复试时应充分考虑学术型和专业型的特点,对两种类型考生在复试内容上应有所侧重。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在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下力求把真正综合素质高、科研潜质大、动手能力强的优秀学生选拔进校。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思想品德考核占10%、专业水平考核占50%、综合素质考核占30%、外语水平考核占10%(考核外语语种为考生初试外语语种)。复试成绩低于60分(未达到满分的60%)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思想品德考核占10%、专业水平考核占40%、综合素质考核占2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20%,外语水平考核占10%)。


  2.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科满分为100分,单科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课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课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外语成绩高者。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满分500)÷5×70%+复试总分(满分100)×30%。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0.14+复试成绩×0.3;


  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满分300)÷3×70%+复试总分(满分100)×30%。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0.2333+复试成绩×0.3。


  (五)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各学院须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核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本学科(专业)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服役部队签发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渤海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填写并签署意见。所有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均应在复试前通过渤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bhu.yzsystem.cn/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调剂考生应在复试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提供给报考学院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考中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建立健全跟踪回溯机制,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建立台账,以备复查。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连同评分记录一起,交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严肃考风考纪。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工作


  4月8日调剂系统开放,一般于4月12日12:00前完成第一轮调剂。所有复试工作于4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一)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见本年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他条件及要求。具体内容以调剂工作办法为准。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严格执行“择优复试”原则,即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三)调剂流程


  1.学校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


  2.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在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并上传调剂系统。


  五、录取工作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各院系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按时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


  2.加试的任一科目成绩不合格。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7.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协议书,从严掌握。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渤海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不迁入渤海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如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不符合我校规定,须主动向我校提出申请修改。未通过或未完成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六、体检


  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合格者取得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保密规定


  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导师和学生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工作人员和导师需承诺对复试安排、复试过程、复试内容等做到严格保密;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传播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如有违背者,按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参加复试的学生需承诺对复试内容和复试过程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复试试题内容和复试导师相关信息,不得进行复试现场视频和音频录制,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传播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如有违背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示及申诉渠道


  (一)信息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安排、招生计划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资讯,将遵循上级部门的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调剂系统发布。学校研招办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xxw.bhu.edu.cn/


  (二)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邮编:121013


  联系单位:渤海大学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0416-3400137


  邮箱:bhyy@qymail.bhu.edu.cn


  九、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二)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三)我校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公告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办法由渤海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1《渤海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1-2渤海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1-3《渤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1-4《渤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要求》


  1-5《渤海大学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使用要求》


  1-6《渤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





  来源:https://yjszsxxw.bhu.edu.cn/engine2/general/4168352/detail?engineInstanceId=656393&typeId=2984613&pageId=85721&websiteId=63018¤tBranch=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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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X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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