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
3.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落实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线下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1日-3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于4月8日之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视调剂生源情况自行确定)。
三、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名单由学校公布。
2.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调剂志愿和缺额情况确定。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按政治和外语两门科目分数加和排序,由高到低顺次录取。
4.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5.同一专业、类别(领域)既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的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统一划定相同的复试分数线。
四、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办理复试相关事宜,资格审核在各学院进行。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规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或由学院通知)。
1.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①学生证;②身份证;③本科学习成绩单;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身份证;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
3.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zheng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复试前使用学信网系统,综合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的核查。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核:具体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与科研潜质等(80分)。满分10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小组成员按要求在成绩单上签字。
(6)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专科毕业至入学报到时满2年以上或本科结业)报考的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的具体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六、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
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2)×30%{其中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的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2)×30%)}。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
报考吉林省新农科长白山创新学院(019)的所有专业、“科技小院”专项(020)的所有专业、农学院的农艺与种业(095131)专业、植物保护学院的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专业,林学与草学学院(018)的农艺与种业(095131)专业,按研究方向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
2.专业课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纪律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综合运用“二识别”“三随机”“四比对”方式进行复试工作。(“二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2.各学院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复试前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外泄,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并取消复试成绩。
3.对复试录取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
1.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5.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所有加分项目及享受加分的考生名单,以国家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为准。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各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
十、咨询及申诉方式
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4533048、3049。
电子邮箱:203106852@qq.com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y.jlau.edu.cn/。
来源:https://yjsy.jlau.edu.cn/news.php?nid=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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