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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艺术学(1301)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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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艺术学(1301)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一级学科简介


  我校2010年获批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对应调整为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2012年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获批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为全国同类院校中唯一一家,培养方向包括中外艺术教育研究、舞蹈理论与批评和国标标准舞理论与科学。本学位点现拥有硕士生导师28名,其中教授7名、副教授21名。2012年被湖北省学位办、湖北省教育厅批准为“湖北省体育舞蹈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近年来,先后创编《在水一方》《长江长江》《中国速度》《梅颂》《舞墨》《白首不相离》《知空》《银梅》《未完成的婚礼》与《手留余香》等多部艺术作品,在全国与省内获多个舞蹈创作金奖与表演一等奖。


  二、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服务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等战略需要,立足中南、面向全国,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科学观念、创新思维、扎实的艺术学理论基础,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传统与现当代视点相结合、专业研究与教育研究相结合,重视学术研究的当代性、现实性、实践性,具备独立从事研究、创作及专业教学的能力,关注学生学术研究能力、综合素养、专业基础的培养和文化品格的塑造,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较高的理论水平,能在音乐、舞蹈及文体表演等领域从事教学、训练、科研、管理及有关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人才。


  (二)毕业要求


  1.核心能力要求


  (1)政治素养: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获取知识能力:系统掌握艺术学理论和方法,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把握本专业的研究前沿和国内外研究动态,及科学研究方法与基本技能,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和团队合作能力。


  (3)科学研究能力: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备与国际学术交流接轨的基本能力;拥有丰富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储备并且具有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及常用软件进行文字处理、文献检索等的能力。


  (4)专业实践能力:在读期间须参加教育实践达到合格,方可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见相关规定。


  2.其他要求


  在学期间,需完成(1)以及(2)(3)两项任务之一。


  (1)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期刊论文1篇(武汉体育学院第一署名单位,且刊物复合影响因子达0.5或以上)或在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奖。


  (2)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学生运动会论文报告会以及其他全国一级学会学术会议或相同级别的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口头报告或墙报交流论文1 篇。


  (3)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二级学会学术会议或相同级别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口头报告1 篇。


  三、培养方向


  (一)中外艺术教育研究重视艺术学理论的重要引领作用,涉及艺术、教育、体育、美育等应用理论的交叉融合特色,立足国家“大健康”战略,通过艺术教育、健康美育等研究成果树立“全人”理念和生命美学思想。


  (二)舞蹈理论与批评加强舞蹈基础理论研究,开展舞蹈创作、舞蹈教育、舞蹈表演及舞蹈评论研究,拓展以人文科学中的文化学、美学、社会学、历史学等理论与舞蹈事项的理论建构。


  (三)国际标准舞理论与科学


  加快国际标准舞理论体系构建,针对国际标准舞的艺术和竞技特征开展研究,涉及舞蹈、训练学、运动医学等应用理论交叉融合,立足于国际化视野,积极探索国际标准舞人才培养新路径。


  四、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五、课程设置


  总学分34学分,其中公共课7学分、学科基础课8学分、专业方向课8学分、顶点课程3学分、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第二课堂2学分。研究生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SLO)的支撑关系矩阵及课程具体设置见附表1和附表2。


  (一)公共课(7学分)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英语(2学分)、多元统计分析(2学分)、学位论文写作与指导(1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8学分)


  美学原理(2学分)、中外艺术史(2学分)、计算机音乐(2学分)、艺术批评(2学分)


  (三)专业方向课(8学分)


  学生根据培养方向选择相应模块课学习。具体设置见附表2。


  (四)顶点课程(3学分)


  专家工作坊,强调知识、能力与素养的整合,注重综合性、理论深度和实践应用性,支持学生的深层次学习,帮助学生从课堂向工作过渡,同时作为一种学生学习成果(SLO)有效的评价工具。


  (五)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学生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选修课平台自主选修,不得少于6学分。


  (六)第二课堂(2学分)


  1.学术活动(1学分)


  实行学术活动报告制度。申请学位前至少参加6次及以上学术讲座,至少包括1次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专题教育活动、1次国际学术交流。每次学术活动应有600字以上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以及对学术活动的综合评述等。学术活动总结报告于资格审查前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所在学院备案,并作相应学分记载。


  2.劳动教育和美育教育(1学分)


  应参与公益劳动、志愿服务、劳动技能竞赛等,或艺术鉴赏慕课、审美鉴赏专题讲座和美育实践等活动6次及以上。劳动教育和美育教育总结报告于资格审查前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所在学院备案,并作相应学分记载。以上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一律按百分制评定,60分及以上为及格。课程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补考,必须重修。


  六、培养方式


  (一)采用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培养结合、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培养结合、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结合的培养模式,体现“五育融合”。


  (二)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校内学习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与方法。


  (三)实行导师负责制,采取导师指导与专业指导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培养。


  七、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


  (二)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能充分反映研究生已全面达到毕业要求所规定核心能力。


  (三)学位论文应通过开题、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双盲评审和答辩环节。具体要求参见学校有关规定。


  八、授予学位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艺术学硕士学位。


  九、参考书目与学习资源


  参考书目与学习资源见附表3。


  附表1


 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SLO)的支撑关系矩阵


  注:H为对核心能力的高支撑;M为对核心能力的中支撑;L为对核心能力的低支撑


  附表2

艺术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附表3

艺术学硕士研究生参考书目与学习资源





  来源:https://yjsy.whsu.edu.cn/info/1025/203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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