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专业类别简介
1、专业类别简介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类别依托北京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等 2 个一级学科和北京理工大学“绿色智能化工与安全”双一流建设学科群。本专业类别拥有学术造诣深厚、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富于创新的教学与科研队伍。本专业类别建设依托“爆炸科学与安全防护全国重点实验室”、环境科学工程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特种纳米分子科学与技术国家“111”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高技术绿色材料发展中心、原子分子簇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光电转换材料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化学电源与绿色催化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基础化学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危险化学品事故与边坡灾害预防与控制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应急管理部bao炸物检测检验与物证分析平台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创新平台,为本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训练、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2、专业领域简介
领域 1:环境工程(085701)
本领域依托学校“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重点研究环境分离材料与技术、特种废水处理技术、大气污染控制科学与技术、环境污染处理过程智能化技术、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以及绿色催化材料与技术等环境工程热点领域和前沿方向,具有鲜明的特色与优势,在有机废液处理及过程智能化、生物发酵生产废水/气膜法处理、乏燃料溶解液中核素分离与回收、污染水体修复等方面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领域 2:安全工程(085702)
本领域依托学校“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重点研究爆炸危害评估与事故调查、工程爆破、公共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消防与应急等安全工程热点领域和前沿方向,专业领域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燃烧爆炸安全方向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二、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
1.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的资源与环境专业类别应用型和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掌握扎实的环境工程、安全工程专业领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和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培养方式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集中在校学习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并增强实践教学培养环节。实行双导师负责制。实行双导师制时,由 1 个校内学术导师和 1 个校外社会实践部门的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导师由实践经验和教学指导经验丰富的企、校资深技术人员担任,其中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部分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三、学制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说明:
1.外语课:外语为英语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入学考试成绩进行划分,以确定所修课程内容,达到免修条件者可申请免修研究生公共英语。英语免修条件按照研究生院每年发布的有关文件执行。
2. 基础课:《数值分析》、《高等化工数学》和《矩阵分析》任选 1 门。
3.类别核心课:可跨领域选课,须修前沿课 1 学分。
4.领域实践课:至少应在本领域选修 2 门课程,其他可在全校领域实践课程库中选修。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创新实验课程设置 6 个模块,学生选择其中一个模块进行学习;现代分析测试技术理论与应用课程设置 8 个模块,学生根据兴趣选择其中 4 个模块;现代分析测试技术实训课程设置 7 个模块,学生根据兴趣选择其中 2 个模块。
5. 领域选修课:至少应在本领域选修 2 门课程,其中环境工程领域除必须选修《实验室安全与技术》(但不计入 6 学分要求范围),还应至少在本领域选修 2 门课程,其他可在全校选修课程库中选修(含博士生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三等奖及以上,团队中个人排名为前三),可最多替代一门领域实践课,学分计 2 学分,成绩记 85 分。在导师指导下,硕士生根据需要可选修本科生核心课程,课程如实记录成绩档案,但不计入硕士培养计划要求学分。
五、必修环节
1.实践环节(7 学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到校外部门、企业或本校进行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 6 个月(其中:两年制学生在企业不少于 2 个月,其余时间在校 4 个月;三年制学生在企业不少于 6 个月);不满 2 年工作经历的工程硕士专业实践不少于 1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根据研究生所在单位的特点,结合培养目标和选题意向,深化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的研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学生结合课程学习内容和自己的工作实际,上报业务工作总结报告,由企业导师和校内学术导师共同出具考核评价意见。
2.创新训练(仅限 3 年制)(1 学分)
创新训练包括各类科技竞赛、创新或创业项目、技术交流等等;需完成一份创新训练总结报告,不少于 3000 字。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实施办法》。
六、培养环节及学位论文相关工作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2.中期检查;
3.论文答辩;
4.学位申请。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对符合要求的学位申请人授予资源与环境学位类别(领域)硕士专业学位。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实施办法》、《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培养环节时间节点要求
七、课程教学大纲要求
教学大纲内容包括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教学目标、教学方式、考核方式、适用学科专业、先修课程、主要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参考文献等。
来源:https://grd.bit.edu.cn/pygz/pyfa/wjxz_pyfa/42517a0389a040879300d42e86140a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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