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法学学位授予基本要求
研究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所取得的创新性成果达到以下要求的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博士、硕士学位。
一、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创新成果的完整呈现,是授予学位的主要依据。
(一)博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如下:
(1)从事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不少于2年;
(2)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3)选题具有开拓性和先进性,在问题性、理论性、实践性或重大性上有所突破;
(4)篇章结构合理,研究方法创新或得当;论证逻辑性强,说理充分;观点结论科学严谨,针对性强;
(5)语言规范,能反映本专业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学风严谨端正;
(6)论文定稿时正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7)学位论文的研究进展报告、预答辩、评审、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二)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如下:
(1)从事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不少于1年;
(2)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3)选题适当,能反映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学术动态和最新成果,具有研究价值;
(4)篇章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得当;所依据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正确,材料翔实,数据真实可靠;论证的条理清晰,逻辑性强,具有一定的理论或者观点创新;
(5)语言流畅,文风严谨,符合学术规范;
(6)论文定稿时正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
(7)学位论文的预答辩、评审、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二、相关创新性成果
相关创新性成果是评价学位论文水平的重要参考。
博士学位申请者应以第一作者(或申请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在《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学术期刊上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报(社会科学版)上发表至少2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之上;或在《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C级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经过认定的高水平成果。
硕士学位申请者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申请者参加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发表会议论文(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或做主题报告;
(2)申请者参与一部以上(含一部)法学学术专著、教材或被市厅级以上国家机关采纳的研究报告的编写,其中专著及教材应当在封面、前言或后记中有明确的署名或承担编写内容的说明,研究报告应当有明确申请者为作者之一的采纳证明;
(3)申请者以第一作者(或申请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在期刊、集刊、报纸等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学术论文;前述刊物包括政府机关、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发行的内部刊物,但不包括本专业确定的“预警刊物”;
(4)取得其他经过认定的高水平成果。
三、提前毕业
博士学位申请者应在CL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2篇学术论文;
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在CL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1篇学术论文。
四、相关创新性成果的统计说明
(一)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海洋大学。
(二)1个成果用于1人次申请学位。
(三)期刊被各类数据库、核心期刊体系收录情况以论文投稿时的收录情况为准。
(四)成果内容应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
(五)论文未正式出版发行者,提交审稿修改意见、编辑部接收函和排版稿等证明材料,且须在获得学位之日起两年内正式刊出。
五、其他高水平成果的认定程序
申请人和导师提出成果认定的书面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人数须达到出席委员人数的2/3以上(含)且达到应出席委员人数的1/2以上(含)为表决通过,可将该成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
六、学位申请时限要求
(一)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提出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对于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之日起2年内申请毕业和学位,逾期不再受理。
七、本要求自2023级研究生开始执行,2023级之前的研究生可参照执行。
八、本要求由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来源:http://law.ouc.edu.cn/2024/0104/c30223a453699/page.htm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通知本站客服(电话:400-900-8858,QQ:4009008858),本站将立即更改或删除。
(责任编辑:X15)
Copyright©2007–2024 www.100xuex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圣才学习网 版权所有
全国热线:400-900-8858(09:00-22:00),18001260133(09:00-22:0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