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考试大纲:811法学综合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要求考生熟练地掌握本课程所讲述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分析方法,并应用这些基本理论分析、解释相关问题。考生应当熟读有关案例,明晰概念间的关系,具有综合分析能力。
二、考试的主要内容
(一)国际公法
1、国际法总论: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编纂;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及其发展;国际法上的国家;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国籍问题;引渡、庇护与难民问题;国家领土理论与领土争端实践;海洋与空域在领土中的法律地位及其保护;国家责任理论与实践。
2、国际组织法: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国际组织决议的效力、问题与对国际法发展的影响;联合国;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实践与探索。
3、国际海洋法:国际海洋法的历史发展、编纂及未来趋势;内水、领海、毗连区、群岛水域、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和公海法律地位与国际实践;国际海底区域制度;中国的海洋问题及其法律解决路径。
4、国际航空法与外层空间法: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国际航空的损害赔偿责任;国际航空安全的法律保护问题;外层空间活动的基本法律原则;空间碎片与环境问题;救援制度;赔偿制度;外层空间活动的国家责任。
5、国际环境法:国际环境合作与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与实践。
6、外交法:外交和领事豁免;使领馆制度;外交使团;国家外交代表及其法律地位;外交保护制度与中国的实践。
7、条约法:条约信守原则;条约的缔结程序;条约保留;条约解释;条约的生效与失效。
8、国际争端解决:国际司法解决争端机构及其规则(含 WTO 及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国际争端解决的法律途径及存在的问题与发展趋势。
(二)民商法
1、民法总论: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民事客体制度。
2、物权法:物权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债权法:债的类型、债的履行原则和要求、债的保全与担保、债的移转与消灭、买卖合同、委托合同、运输合同。
4、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特殊侵权责任类型与责任承担;
5、商法总论:商主体、商行为、营业、商事运输。
6、商法分论:公司法概述、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股份与股权、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合并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证券市场主体制度、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交易、证券民事责任;保险法概述、保险法基本原则、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的区分。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三小时,满分150,国际公法、民商法部分各占75分。
四、主要参考书目
1、《国际公法学》编写组:《国际公法学》(马工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2、白桂梅、李红云编:《国际法参考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3、民法学编写组:《民法学》(马工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4、商法学编写组:《商法学》(马工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来源:https://www.cauc.edu.cn/yjsy/info/1124/24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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