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
为促进研究生推免生接收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做好研究生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文件要求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立德树人,以德为先。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考核录取的首要依据。
科学评价,保证质量。遵循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规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从利于选拔人才角度,合理制定评价内容与标准,保证招生质量。
全面衡量,重点突出。对报考的推免生组织综合考核,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考查的同时,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政策公开,择优录取。公开综合考核政策、程序,公平公正进行考核和评分,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和录像,择优录取。
二、接收流程
(一)学院应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并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发送综合考核通知。
(二)学院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分批次组织综合考核。
(三)学院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后,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并政审合格后,学院将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三、综合考核工作
(一)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可根据学科专业人才选拔要求,增加笔试、实验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等环节。
(二)各学院依据材料审核工作方案,组织推免生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等支撑材料,具体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和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独立打分,并汇总形成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可以作为学院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依据,也可以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中,具体详见各学院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三)面试为综合考试的必要环节。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面试方式,可采用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面试。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同一学科专业应采用同一面试方式,须确保面试流程、专家组成员以及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根据考生表现现场独立打分,并汇总形成面试成绩。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推免生综合考核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详见各学院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四、录取工作
(一)原则上应接收本科专业与本学科专业相近的推免生的申请。是否接收跨学科门类申请及相应接收范围与依据,由学院确定。
(二)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在充分考虑思想品德与学术诚信考核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向考生所在单位发政审表。
(五)学校将于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历学位证书的;
3.从报名时间起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的(报名时间指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提交志愿的时间);
4.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六)推免生的调档函和正式录取通知书将随统考生寄发。
五、公示
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日。
六、体检
推免生体检工作与统考生统一组织安排。
七、其他
本办法中其他未尽事宜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来源:https://yanjiusheng.bistu.edu.cn/docs/2026-09/8a48024555014c02a82015531e7bfb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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