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2027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27 年我校面向全国高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直博生”),欢迎全国各高校推免生报考我校!
一、接收专业与规模
我校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推免硕士生及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随后也将发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拟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各专业均留出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拟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规模的20%。
二、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违纪处分,综合素质较高,具备良好的科研素养和学术潜质。
(四)身心健康,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符合申请专业的报考要求: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要求本科专业为医学类、生物学类;口腔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3”开头)要求本科专业为全日制五年制口腔医学。
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1052”开头)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衔接,报考条件为符合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报考资格规定的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应届医学本科毕业生,且本科专业必须与其报考的硕士专业一致。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详细了解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谨慎选择报考专业。)其他详见招生目录的招生要求。
(六)特别欢迎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并具有优秀研究潜质的同学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9月22 日上午 9:00 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我校将于 9 月 22 日 15:00 前通过该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于 9 月23 日上午9:00 前通过该系统确认。
(二)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且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于9 月 23 日 12:00 前准备好下列材料,并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电子版扫描件用于上传系统核验信息,纸质版请妥善保管。
1.《福建医科大学 2027 年接收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
2.福建医科大学 2027 年推免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学生证;
5.本科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英语水平证书、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承担或参与课题、获批专利、各类获奖证书等);
7.申请推免直博生除上述 1 至 6 材料外,还需提交专家推荐信两封(见附件),由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并签名。
(三)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复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材料审核:报名截止后,各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结合申请人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情况,择优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材料审核结果及相关通知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页招生工作专栏中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2.复试:复试拟于 9 月 28 日至9 月29 日期间进行,原则上为现场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等,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进行临床技能考核。学校可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增加复试场次,相关通知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综合考核的必要环节,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复试合格且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需自行前往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项目至少包括一般检查(含体格检查、血压检查)、血常规、肝功能全套(抽血检查)、肾功能全套(抽血检查)、心电图、胸部 X 线透视(胸部DR)、内科检查、外科检查、五官科检查等。请考生于 10 月30 日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体检报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待录取通知:复试合格后,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方取得拟录取资格。
(六)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页招生工作专栏公示 7 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址https://yjsy.fjmu.edu.cn/2437/list.htm)
(七)审核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录取资格。
(八)录取通知及入学。学校将于次年6-7 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及相关通知要求做好入学报到准备。
四、学制、学费、住宿费及奖助政策
推免硕士生的学制为 3 年,推免直博生的学制为5 年。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 8000 元。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0 元。住宿费标准详见福建医科大学官网收费信息公开(https://xxgk.fjmu.edu.cn/sfxxgk/list.htm)。
我校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置各类奖助政策:
1.研究生助学金(含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 2000 元,按月发放。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学生总数的50%。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3500—7000 元/生/学年不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2500—5000 元/生/学年不等。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30000 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 20000 元/生/学年。
4.我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弘爱奖学金”等各项校级奖学金,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以上各项奖学金奖励对象详见学校相关文件。部分培养单位(医院)还酌情给研究生发放不同数额的生活补助。学校还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对于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减免学费、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通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
五、其他
(一)本简章由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视情况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拟录取的推免生如有以下情况,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3.入学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4.推免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学术道德和专业伦理等不当行为。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单位代码:10392
联系部门: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2862107
电子邮箱:yzb@fjmu.edu.cn6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闽侯上街学府北路1 号
邮政编码:350122
查询网址:http://www.yjsy.fjmu.edu.cn/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来源:https://yjsy.fjmu.edu.cn/2026/0916/c2439a21963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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