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推免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7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一、接收专业
1.硕士推免生:我校除工商管理(MBA,专业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MPA,专业代码为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MEM,专业代码为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专业外,其他全日制各专业均接收硕士推免生。其中: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35102)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2.直博生:我校在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接收直博生;在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仅接收校企联合全日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直博生。
直博生学制5年,执行硕博连读培养方案。
具体招生专业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报考考生还需符合《武汉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专业的报考要求。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和培养潜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申请专业相关规定的体检要求。
7.申请直博生除满足上述申请条件外,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见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附件);本科阶段的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
三、接收程序
1.申请人于教育部通知的推免志愿填报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上填报武汉科技大学相关专业志愿。申请人同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zs.wust.edu.cn/ybm)中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含申请人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读
研动机与研究规划等内容);
(2)有效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大学本科前三年(五年制本科专业应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成绩证明及该生所在专业
(班)总人数及其名次(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TOEFL或IELTS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5)其他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等)及获奖证书;
(6)《诚信承诺书》;
(7)其他有关材料;
(8)《武汉科技大学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仅申请直博生时需提交,包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同意报考函、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
2.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进行申请材料和资格审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审查合格者参加综合考核。
3.经学校审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考核合格的硕士推免生、直博生发待录取通知。
四、资助体系
(一)国家资助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每生每年25000元。
(二)学校资助
1.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不分等级,每生每年10000元,高年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其中一等每生每年15000元,二等每生每年12000元,三等每生每年10000元。
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1.学校助学金:资助博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理工学科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其他学科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8000元,由导师科研经费资助。
2.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助学金。
3.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4.学校设有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三)社会资助
学校设有“铌钢”“濮耐”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中,特等奖学金最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最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3000元/人。
(四)国际交流
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赴国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资助可达1万元/人,出国(境)短期访学研究生资助可达3万元/人,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862830
网址:http://ysxy.wust.edu.cn
武汉科技大学2027年各培养单位接收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信息一览表
来源:https://ysxy.wust.edu.cn/info/1831/504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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