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在职学习。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本科阶段为公费师范生的考生除外);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考生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复试专业课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在各学院(部)网站查询。
我校2027年预计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3400人(其中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约36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拟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和部分专项计划招生人数。考试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至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人数及第一志愿考生达线情况适当调整。我校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普通计划24人(不限报考专业,理工类计划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5%),南疆高校教师计划4人(0802机械工程2人、0835软件工程2人);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约15人,限报考0854电子信息类别。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具体学业要求的(详见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备注说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代码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五、报名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至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见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考生报名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能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三)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四)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五)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六)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七)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12月19日 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 下午 外国语
12月20日 上午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 下午 业务课(二)
(二)考试方式: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考试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三)初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体育专业学位硕士(代码为045200)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体育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我校在复试中考核。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等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或联合命题科目。
(四)成绩公布:初试成绩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我校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在国家公布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另行通知,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我校各学院(部)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组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备注说明,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调剂
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发布调剂工作办法。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将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具体由各学院(部)自定;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构成将于调剂工作开始时另行通知。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其户口、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按照我校研究生管理规定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八、学制
基本学制:3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人/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会计22000元/人/年;金融、法律、体育、国际中文教育、翻译、软件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16000元/人/年;其他均为10000元/人/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42000元/人/年;工程管理33000元/人/年;法律、国际中文教育、翻译均为20000元/人/年。
对于超基本学习年限期间各类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按照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的40%收取。
如遇政策调整,学费标准按照新文件执行。
(二)奖助学金
奖助政策请参见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学生资助-奖助学金专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有唐岛湾、古镇口两个校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宿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宿舍。
十一、毕业及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环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相应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硕士学位。具体以各专业培养方案和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的,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宜
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425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upc.edu.cn/
咨询电话:0532-86981390 86981979
电子邮箱:shidayanzhaoban@upc.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来源:https://yz.upc.edu.cn/2026/0930/c25707a28431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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