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2027年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给国戏师生重要回信精神为根本遵循,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备扎实的戏曲相关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学术、实践能力的高层次戏曲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招收名额
研究生招收计划数将以教育部下达的2027 年招生计划为准。2027 年入学的研究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12000元。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变更,按新标准执行。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学学科的培养方向包括:京昆表演研究、京剧器乐研究、京剧学、戏曲表演研究、戏曲表演形体训练研究、戏曲导演研究、戏曲影视导演研究、戏曲音乐理论研究、戏曲文学创作理论、戏曲史论、舞台美术研究(舞台设计、舞台灯光、人物造型)、跨媒体艺术研究(动画创作、视觉设计与媒体艺术、戏曲绘画)、国际文化交流与管理、艺术史与艺术原理、戏曲翻译研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戏曲与曲艺专业学位类别的培养方向包括:京昆表演、京剧器乐演奏、舞台监督、戏曲表演、戏曲表演形体训练与编创、戏曲舞蹈表演、戏曲导演、戏曲影视导演、戏曲作曲、戏曲音乐配器、戏曲文学创作、戏曲舞台美术(舞台设计、舞台灯光、人物造型、舞美工程管理、舞台影像)、跨媒体艺术(数智演艺、动画创作、视觉设计与媒体艺术、戏曲绘画)、剧院团管理、戏曲传播。
2.音乐专业学位类别的培养方向包括:民族器乐演奏(二胡、扬琴、琵琶、唢呐、板胡、打击乐、三弦、竹笛)。
各专业方向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7 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方向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3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zheng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zheng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简化考生报名程序,推进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需根据审核工作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得补办。
1.填报要求
(1)报名时间
①网上预报名时间:2026 年10 月9 日至10 月12日每日9:00-22:00(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②网上报名时间:2026 年10 月15 日至10 月24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查看报名须知、招生单位招生章程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报名、考试安排事项等,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报考点选择
中国戏曲学院在本校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中国戏曲学院”,代码为“10049”;“报考点”应选择“中国戏曲学院”,代码为“1149”。
2.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 App 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如选择定向就业,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于报名时提交认证报告。
提交材料的要求,请关注我校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3.注意事项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以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报考。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学校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如有与教育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 24 日 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gov.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我校工作,在审核期间密切关注我校相关信息。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须按照我校审核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zheng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zheng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生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6 年12 月19 日至12月2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9 日上午)、外国语(19 日下午),20 日参加由本校命题的专业考试。以上科目的考试地点均在本校。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 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业务课二满分 150 分,总分500 分。
2.同等学力者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
3.专业初试:按研究方向分别进行。
4.初试合格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2027 年 4 月。
复试科目:
1.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2.专业考试。(详细科目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补充说明)
七、体格检查
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考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参加体检。
八、录取
(一)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027 年 5 月至 6 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进行思想、政治及健康情况的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zheng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zheng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zheng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
(一)定向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享受原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二)奖助政策等按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相应文件执行。
十一、毕业生就业定向培养
硕士生回定向单位。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中国戏曲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 号中国戏曲学院研招办
电子邮箱:yzb@nacta.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3339290,010-63337039(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 9:00-11:30 13:30-16:30)
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 年10月8日
来源:https://www.nacta.edu.cn/xwgg/tzgg/36aea351aa594bf88a705574bcc800c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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