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2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依据《202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6〕2 号),制定本章程。上海外国语大学(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SISU),创建于 1949 年 12 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兴办的第一所高等外语学府,是新中国外语教育的发祥地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 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上外秉承“格高志远、学贯中外”的校训精神和“诠释世界、成就未来”的办学理念,以“服务国家发展、服务人的全面成长、服务社会进步、服务中外人文交流”为办学使命,深入推进“多语种+”办学战略和以“跨、通、融”为核心的教育改革,培养“会语言、通国家、精领域”的卓越国际化人才,致力于建成国别区域全球知识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我校现有 9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应用经济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域国别学(交叉学科),下设 44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 1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52027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1500 名(含推免生),另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约 15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约 10 名,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 2027 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录取时视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会有适量调整。招生专业目录上所示为各专业拟招收计划(包括推荐免试考生,但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供参考。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按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7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报名。
一、培养目标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学制、学费及培养方式除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国际事务硕士(专业代码 035500)培养方式有非全日制学习之外,我校其他专业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学习,各专业学制和学费情况请见下表:
工商管理硕士学制及学费问题请咨询我校 MBA 教育中心,电话:02135373308,021-35373309,网址:http://mba.shisu.edu.cn。退学的学生,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实行学分制的专业,退费按学分制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zheng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zheng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请参见附表一及附表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除法律(法学)专业之外,我校各专业均接受跨专业报考。
5.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 2026 年 10月 23 日前向我校研招办出具书面证明。我校不接受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一至三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 1、2、5 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报名工作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权利。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除工商管理、国际事务硕士外,我校其他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推免生接收人数视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而定。
附表一:报考条件及须提供的材料一览表
(邮寄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550 号行政楼 236 招生办公室
邮编:201620)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高职(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请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之前,将有效学籍及学历认证报告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shisuyzb@vip.126.com。注:“本科结业”指未能正常本科毕业的学生,即未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本科结业”须按同等学力报考。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后学历”选项请选择“本科毕业”。
附表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要求①我校各学术学位硕士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的其他报考要求如下:在国家一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CSSCI)上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②我校各专业学位硕士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的其他报考要求请参见下表。
请达到报考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之前将发表论文的学术期刊原件(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各类资格zheng书原件(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扫描后,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shisuyzb@vip.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将被取消准考资格。请注意: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已获得本科毕业zheng书的考生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如以专科学历报名,则仍须按照“同等学力”考生要求提交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报名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学信网 APP 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4 日(预报名时间为 2026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日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报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境)内学历应及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境)外学历应及时到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认证,并请留意我校网站关于学历(学籍)核验的具体通知。考生如对本人的学历zheng书(学籍)有疑,建议自行先至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部门认证(在线认证或书面认证),以免因学历(学籍)认证问题无法进行复试。
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复试。
六、初试
(一)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
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注:《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请所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请所有考生自查是否符合我校准考资格,不符合我校准考资格的(如在读研究生未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同等学力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至我校进行准考资格审查等)将被取消准考资格,无法下载准考证。
(二)考生报名时须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三)初试时间2026 年 12 月 19 日至 20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12 月 19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19 日下午 外国语12 月 20 日上午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0 日下午 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①思想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业务课(一)和④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2.教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①思想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3.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①管理类综合能力、②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具体考试科目设置以我校公布的《202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届时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查分,具体查分办法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我校不寄发书面成绩单。如考生需要书面成绩单,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至研招办申领。考生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七、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通过初试考核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复试办法和程序等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为 3 月中旬,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
(四)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主要参考考生专业成绩,按照技术分高低确定复试资格(部分专业设外语单科线,详见下表)。各专业技术分计算公式如下:
1.技术分计算公式按“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 1 成绩+业务 2 成绩+政策加分”计算的专业为:(部分专业另设初试外语成绩单科线,详见备注)
注:政策加分,指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
2.技术分计算公式按“政治成绩*120%+二外成绩*20%+业务1成绩*120%+业务2成绩*120%+政策加分”计算的专业为:
注:政策加分,指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
(五)我校复试为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
翻译硕士口译专业:200%金融、国际商务、数字经济、国际事务、新闻与传播:120%
其他专业:150%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内容以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听说测试为主。
(六)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zheng书(以网上报名时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
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
(七)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
(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一)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二)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请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主动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
(十四)我校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均为 50%。
(十五)我校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公布的复试名单及复试通知。
八、录取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因出国交流(含国家选派孔子学院志愿者等专项外派任务)、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罹患重大疾
22 / 25病、孕期休养、在职工作等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报到入学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 年;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2 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提供相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zheng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推荐免试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zheng书及学士学位zheng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奖助学金我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情请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常见问题—奖助学金专栏。
十、培养校区我校 2027 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统一安排在松江校区培养。最终培养校区以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记载内容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有 关 考 研 信 息 请 考 生 及 时 关 注 我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http://yz.shisu.edu.cn)。
2.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任何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
3.我校不提供备考书籍,所列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定向就业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即失去复试资格。
5.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 2027 年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我校将根据国家政策、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合理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会有适量调整。
6.本章程由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及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550 号行政楼 236 招生办公室
邮编:201620联系电话:021-67701997,021-35373072电子邮箱:shisuyzb@vip.126.com
网址:yz.shisu.edu.cn
微信订阅号:上外研招(SISUYZ)
来源:http://yz.shisu.edu.cn/3b/59/c8897a21180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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